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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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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给排水设计时,设计范围边缘处管线如何处理?道路设计常常只是一部分,一般会有个设计范围,用个线标识一下或是桩号端头就是设计范围了。那么道路上相关的给排水管线在这个设计范围边缘如何处理?一般给排水管线总是要接入或是接出后续道路的给排水管线,那么这个衔接处如何在图纸上表达?是直接在道路的设计范围线处直接断开还是画在设计范围之外?另外对排水管道需要不需要在设计范围的边缘专门设置个检查井,还是只将管道留到边缘即可?那么相应施工时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困扰很长时间,自已做的项目或是看别人的图纸各种处理方法都有,但总是没个准确有效的处理方法,因此上网求助一下各位设计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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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durian_zhu
沙发
最近也在鸟这点事情,个人认为应该按照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来确定,但是没有明确的概念区别,怎么叫路基连续,这个叫公路部门搞,交通部的人真是不懂脑子啊
2013-11-25 15: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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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ecil
板凳
高度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机动车倒最小净高4.5m ,即桥的梁底至公路路面最小距离不能小于4.5m。
2013-11-15 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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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最终具体设计值还得征求铁路的同意。
立交排水泵站设计可参照红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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