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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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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GB 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6.3的规定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规范中的条件有2条1、大于或等于0.22m2、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可踏面的满足条件是需要2个条件一起满足算为可踏面还是满足一条就应该计算可踏面例如:现在有一凸窗高度600,宽度600,可踏面计算是从楼板地面计算还是从凸窗台面上计算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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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