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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国旗是可以捻成绳子的

发布于:2007-09-19 17:31:19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国旗不但可以当绳子,当纱布,还可以当燃料。有人落水时,国旗可以捻成绳子来救人;有人鲜血直流,国旗可以当纱布来包扎;司法腐败,国旗可以当燃料表达公民的愤怒。当个人感情极度奔放时,国旗在一旁默默观看,它应该是欣慰的。

这,不但丝豪无损国旗的庄严,恰恰是国旗赋予公民的权利,如果公民成了国旗的奴仆,那才是真正的悲哀,才是彻底的颠倒,才是对国旗含义的阉割。

所以,问题不在于国旗本身,关键是国旗的实质含义——是保护公民权利的无色大旗还是维护少数人利益的有色小旗。

大清末年,有国旗,那不是真正的国旗,而是爱新觉落的家旗;

后来一茬茬独裁者,也有国旗,那也不是真正的国旗,而是城头变幻的大王旗;

文革中,国旗没有红旗重要,甚至没有袖标重要;

文革中,国歌没有《东方红》重要,甚至没有《就是好》重要。

家旗不再神圣,王旗不再飘扬,这是进步。

神话国旗却是退步。有一首歌不是这样唱道吗?“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那么请问,当国旗生产厂家着火时,是救人还是救旗?宁可自己烧死,也让国旗高高飘扬,以践行“你的名字比我的生命还重要”的庄严承诺?国旗是个符号,它无论如何也不能比公民的生命重要,别说生命,国旗也不可能比公民个人的喜怒哀乐重要,比公民个人住房重要,比孩子上学重要,比看病就医重要······

神话国旗的后果与神话领袖同样严重。因为领袖的凡人之躯可借助国旗之力成为神话之灵,产生巨大的威力,二战中的德国如此,日本如此,曾经的萨达姆政权也如此。这样的国旗实际上与公民利益无关,是统治者个人手中的号令之旗。

在美国有这样一个关于国旗的案例,一位公民在裤子臀部缝一块国旗补丁,一位州法官判他有罪,一位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判他无罪,理由是州法院关于“轻蔑”的裁定“过于模糊”。另一位最高法官同意无罪,但是不同意“过于模糊”的理由,他认为,裤子臀部缝一块国旗补丁,是要表达一种思想、态度,如果判他有罪,那就违背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的原则。结果,最高法院宣布地方这项法律无效。

国旗应该是温暖的,不是冰冷的;国旗应该是亲切的,不是威严的;国旗应该在公民心底,而不是天天把它举在头顶。

全部回复(4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upersap
    supersap 沙发
    出了事不知,井蛙?
    2007-09-24 20: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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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gaceboy
    gaceboy 板凳
    ?楼主以后不要发这样无聊的贴
    2007-09-21 13: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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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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