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公共建筑的界定?

关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公共建筑的界定?

发布于:2013-11-04 15:53:0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13.1.3的第二条第二款: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问题:1、现在正做一个工厂的办公楼,建筑层数:二层;总建筑面积约:1022.36平方米,高6.75m,水专业没有消火栓,请问用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吗?办公室用上烟感吗?
2、工厂的办公楼算公共建筑吗?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

97.89 万条内容 · 2155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探讨下 多电源配电系统中不允许在变压器处将中性点就地接地

出处: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 王厚余 P8在多电源配电系统中不允许在变压器处将中性点就地接地,如图2-3所示,还规定自变压器中性点引出的PEN线必须绝缘。以上这段话引申出的疑问:1:电缆的表述是多根电线包裹在一个护套内,按图三根相线+一根PEN线 为一根电缆内,如何在做PEN线的绝缘,疑惑。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