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10-29 00:14:29
来自:施工技术/工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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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上业主工程师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发工作联系单把问题写给监理,要求其督促整改。可是总监拒收,说是质量问题只能由监理提出,业主无权发整改通知单和关于质量问题的工作联系单。还说监理认为质量过关,业主说不符合要求,也无效。我查了监理规范,只有说质量问题由监理发整改通知单,没有其他规定说业主发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法。请问业主发现质量问题,应该如何做?有相关规定吗?如果业主无权过问质量问题,那么工程出现了质量问题,业主工程师和业主现场驻地技术员就完全没有一点责任吗?希望有关专业人士给予解惑。
全部回复(1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你想太多了 监理行事准则是强制性条文 监理合同 只要不违反大前提 业主没什么权利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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