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10-24 09:57:24
来自: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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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在系统手册234页上轻载线路的充电功率补偿 的补偿系数是0.9 但在一次手册533页要求补偿系数不超过0.8,并说超过0.8的补偿度是一相断开和两相断开的谐振区。这不是矛盾吗
问题2:系统手册的公式 Q=L/2 *q*B 这个公式为什么要除以2 呢,是不是因为系统手册本章提到的分区域无功平衡的原则,只补偿线路长度的一半,另一半由对侧变电站补偿?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问题3:如果我按照本站2回110千伏线路80公里,计算出需要补偿的容量为2000kvar,于是设置2组1000kvar并联电抗器,那么选择6台单相并联电抗器,每台并联电抗器容量应为1000kvar,还是每台333kv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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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ccp2005911
沙发
问题1:系统设计手册中是不低于0.9,其中包括两部分一:线路补偿,二:主变低压侧补偿,两者的比例根据实际确定。设计手册中不大于0.8是指线路上并列电抗器的补偿,并且一般来说线路上的电抗器补偿去0.4-0.6左右。那么剩下的呢就由主变低压侧接补偿器实现。
2013-10-31 2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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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vol
板凳
求高人指点,别沉了
2013-10-25 08: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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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问题2:中的1/2估计就是问题1中的线路中的电抗器的补偿0.4-0.6,系统设计规程规定1/2是一种估算。
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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