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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帮忙鉴定下这屋面栏杆是否能通过验收

发布于:2013-10-14 13:39:1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图片中完成的屋面栏杆是否能通过验收,答案则是否参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站既有人认为符合验收要求,也有人认为不符合验收要求。请大家讨论一下这到底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要求 ?
我看到有规定是这样说的: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栏杆做栏杆时,其栏杆净距不应大于0.11m。
问题的焦点:使用功能为住宅,反对方认为其可踏面虽然有600高,但由于上部铸铁栏杆采用易于攀登的构造,变相使可踏面措施失效,而且上部水平栏杆净距大于0.11m,使用功能上不能有效防止儿童攀登和头部可外伸,存在安全隐患。
但这份设计图纸既然通过施工图审查,即设计方、审查机构均认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为何却无法通过验收,是不是有点合法不合理的味道?
image_2013101413392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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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來兮
    來兮 沙发
    规范好久都没修了,很多条款实际上是经不起实际试验的,再加上如果真出了问题,大众是不会考虑是否合乎规范的,而且质监站还不能以规范当作理由,因为规范是建设部认可的,所以最后问题还得质监站和施工参与人员背着。
    规范上虽然说了是儿童等专用场合,但是出于保守情况,一般包括质监站、监理公司等都是将之直接覆盖其他相关条款使用的。
    2013-10-14 19: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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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兮
    來兮 板凳
    这个就是现在常见扯皮地方了,规范是死的,设计院设计考虑了规范,但是没有考虑地方实情,有些地方有自己高于规范的规定,有些地方验收时有自己的一套验收标准。
    说句难听话,搞建筑的直管部门就是大爷,他们说不合格你跟他们提法律提规范没用。
    另外,看你们的做法完全是上人屋面做法,有人流活动的,规范是要求低于45公分才从底部算起,但是考虑实际45公分顶什么用?孩子就上不去了?你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让人流当作坐凳,居中栏杆虽然美观了,但是完全没考虑到安全性和实际性,理应栏杆靠内缘烧制。而且在上人屋面而且是高于24米的室外栏杆你们竟然采用了横向栅栏,而且间距如此之大,这个只能说设计脑子是砼浇筑的,考虑规范之余,你们谁能保证安全,我要是个孩子,我有N种可能从那翻下去。
    还是一句话:规范是死的,人是活的,人心都是肉长的,做点良心活,多考虑考虑适用性。
    2013-10-14 19: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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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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