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雨水工程规划时,发现按照管道起点埋深和管道走线和坡度,到出水时,其出水口已经在河道的常水位以下了,不知可否要紧?想请教各位大虾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实际工程中是如何处理的(我的起点管径为d400,埋深已经控制到1m)。
现有三种回答:
A、我认为出水口在常水位以下是可以的,淹没出流而已,只是水力条件不是很好。这样的情况很多的,只是在进行水力计算时水力坡度应按受纳水体的液面进行控制。并在出水口附近设沉砂井,便于清淤。
B、出水口作拍门井,方便实用,既可解决出水,又防止倒流。
C、《排水工程》4版上册第150页,雨水灌渠的出水口可以采用非淹没式,其底标高最好在水体最高水位以上,一般在常水位以上,以免水体倒灌。
个人认为:A、B是可以的,设置一个排淤井,管道出水口设置一个拍门(实际现场我看到过就是一块比管道大点的钢板而已)。
不知道其他网友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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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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