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9-12 20:06:12
来自: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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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个6+1砖混住宅,7度0.15g 丙类 ,室内外高差1m , 地下室层高2.3m ,1~6层2.9m ,审图意见下来说房屋有效高度超过抗规7.1.2条限值,不知该怎么解决,望有高手能指点一二!具体如下:
1.房屋高度:2.9X6+1=18.4m(因建筑顶层标高标的是板底)故总高度为18.4+0.1=18.5m
2.根据抗规7.1.2要求:室内外高差大于1m时房屋总高度限值应适当增加但增加值不应大于0.4m(见条文说明)
也就是说本工程最大高度不能超过18.4m。
3.查阅规范关于超高的加强措施仅有抗规7.3.14,且本条是结合横墙较少,不适用于此工程,且代价太高!
故寻求解决方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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