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7-29 10:50:2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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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宅消防电梯前室、走道是否设自动喷淋系统?《高规》第7.6.2条中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这条规范存在二种理解。一种认为是指“除普通住宅外,除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二种认为 “除普通住宅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除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 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这条规范各地的消防部门执行也不同。有些地方的消防部门认可住宅的前室、公共走道无需设喷头,这样大大简化了喷淋系统的设计,喷淋系统仅需在地下室、商场设置即可。但也有些地方的消防部门认为前室、公共走道需设喷头,这种做法喷淋需按高、低区系统设,如报警阀前压力超过1.2Mpa时,需将报警阀设置在楼层较高的部位,占用较大的空间。笔者认为按规范而言,应是指第一种理解,无需在走道设置喷头,因为高层建筑就已包括普通住宅,但设计需按当地的消防部门的规定来执行。
2. 高级住宅的理解。《高规》第7.6.2.4条中规定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需设喷淋。《高规》第2.0.10条文解释中高级住宅指的是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一看装修复杂程度,二是看是否有满铺地毯,三是看家具、陈设高档与否,四是设有空调系统。四者均具备,应视为高级住宅。是否设有空调系统的住宅就是高级住宅呢?笔者认为要看空调系统设置的是何种形式,如果是风机盘管,即房间内仅设冷冻水管、冷却水管的,此种空调系统的高级住宅无需设喷淋。如果是外包保温材料的风管,则应设喷淋。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老西方
沙发
2014-07-25 08: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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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zai156
板凳
这真是个好的想法
2014-05-16 2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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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各地消防及审查部门要求还真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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