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防火分区2500平以上,前厅为营业厅(类似于移动或者邮局类办公用),后部分为档案室,局部二层为办公室。有空调。一层层高4.5m,二层层高4.8m,二层上为钢构架,屋顶设采光板,不吊顶,大厅上高度超过10.0m。总高度13.80m,就现在的<防规>和<自喷规范>来说。
问题一:是否设自喷,为什么?
问题二,若设自喷,如何定级?
问题三,大厅高度基本在10m以上,最高处13.80m,闭式系统还能用么,普通喷头不能够满足,怎么个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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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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