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7-23 15:20:23
来自:站务休闲/站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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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q407484527 于 2013-7-23 18:00 编辑
报到证是什么啊?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学校所在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各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省教育厅学生处),只有具有相关大中专学校正式学籍(即已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
报到证的一般规格为16开,上半部为淡兰色,下半部为白色。上半部分是毕业生毕业时持有的,下半部分作为存根保留在签发部门或由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暂时留存。
一般的,获取报到证的是那些已经同用人单位签定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算起三年内)。一般的,报到证上标示的报到时间为签发日起30天内,毕业生需于有效期内至报到证所标示报到单位完成报到手续,办理档案、户口等就业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即属省外生源的未同任何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时,也可领取报到证。意即如学校在云南,而毕业生自江西等其他省、市、自治区考入学校,该同学毕业时即使未签定就业协议书也可以领取报到证。这时的报到证仅能证明该同学的生源地及未就业事实,除能将户口、档案落回升学前家庭所在地外,不能做为到其他地区办理户口、档案等就业手续的凭证。
关于到何处报到:
1、师范类:一般情况下,师范类学生统一至当地的教育厅、教育局报到。但在某些经济欠发达或教育教学水平相对落后的区域,可能会在当年根据当地师资不足的情况,规定某些专业或全体非师范类毕业生也统一到教育厅、局报到,用于补充当地不足的师资。
2、其他:在就业工作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双向选择为方式”的工作原则后,各省(或市、县)已相继成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类似机构,负责该地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因此,截止今年,除个别地区外,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已要求当年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统一至“中心”报到。
3、已经签定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报到证上的地址到相应单位报到即可。
需要提醒你注意的是,由于扩招的问题,全国已有大量的毕业生在毕业时未能及时落实就业单位;即使有就业单位的,也往往要接受1—3个月的试用;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抓住毕业生急于就业的迫切心情,拒绝与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导致毕业生个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完全保障。所以,毕业时一定要签订就业协议书哦。
最后,在你毕业离校时(一般是办理离校手续前或当天),你可以到学校的就业服务部门去领取报到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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