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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规范3.5.2-4的理解本帖最后由 dielianhua023 于 2013-7-23 11:04 编辑 请问高手们:对于抗规3.5.2-4这一条写的是: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本人手头有一个寺庙,共两层,一重屋檐只是一个造型,中间没得板,这样一来,一层的刚度明显小于二层,因而出现了薄弱层。该项目是重庆地区,当地抗震设防为6度设防。本人困惑的是:由于抗规3.5.2-4有明确规定要提高抗震能力,那么我是不是要在PKPM-SATWE里面的:”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填成“提高一级”,砼框架抗震等级填成“四级”?如果我的理解有误,那么又该如何具体操作?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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