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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疏散问题分析

发布于:2013-07-20 13:47:20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摘要:本文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消防车通行及登高作业问题、楼梯的安全疏散设计问题、火灾场所人数确定及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数量、工业厂房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的问题以及水喷淋设置范围太小的问题等疏散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有利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完善。
  1、消防车通行及登高作业问题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6.0.4条规定工厂、仓库需要设消防车道,但是没有涉及消防车通行及登高作业问题。建筑文库wk.yl1001.com/jz/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认为在低层建筑中,被困人员可以利用楼梯自行疏散,无需利用消防云梯车登高救助,但是不利于成功扑救火灾。
  1.1实际性
  由于低层建筑缺少消防电梯和消防水加压设施,需要利用举高消防车进行扑救火灾,即以“外攻”为主,但是这种消防车需要靠近建筑物进行灭火,而低层建筑缺少消防车通道和登高场地。特别是大型商业和娱乐性建筑及大型厂房仓库,其人员多、安全疏散难,火灾负荷大,“内攻”扑救难,设有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就更显得重要和必要。
  1.2等同性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规定“应至少在建筑的两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及一个长边布置消防车登高场地”,其实质是针对高层下部火灾的扑救和人员救助而为之。有鉴于此,低层建筑与高层建筑下部的火灾扑救和人员救助是等同的,亦应设有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
  1.3可行性
  现实的建筑设计使低层建筑两个或至少一个长边设有消防车道(可兼作登高场地)是不难实现的。同时也适合现实生活及特殊事件的兼用要求,完全可行。实际上关键的问题是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如何布置。笔者建议,应按性能化建筑设计的不同消防要求,并参照“高规”的相关规定,对一般火灾危险建筑与重要火灾危险建筑进行灵活的、定性的分析和规定,并使之尽早见诸于“建规”。
  2楼梯的安全疏散设计问题
  2.1楼梯应直通屋面且首层出口应安全对外
  由于封闭楼梯间防火防烟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闭门装置损坏或人为使门开启)或关闭不严,火灾烟火往往很快进入楼梯间,向疏散通道蔓延;而又因火灾中人员疏散的滞后性(发现迟而延误疏散)及逃生者众多又慌不择路而无法迅速逃生,只能沿楼梯向下或向上疏散。建筑文库wk.yl1001.com/jz/若楼梯不能直通室外和屋面或出口被锁,人员将无处逃生。在首层的出口与厂房、商场等场所之间不设防火分隔和不直接对外,若首层起火,则着火层上面的人员安全疏散将无法保证。“建规”仅对民用建筑首层出口对外及超过6层的住宅楼梯直通屋面作了规定;而对可燃物多、火灾负荷大、人员密集、安全疏散困难的厂房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建筑却没有规定。通屋面楼梯的数量,可根据建筑的长度、高度、体量、用途、装修可燃物量等具体情况确定。
  2.2楼梯外窗应有防火防烟保护措施
  楼梯是火灾时人员逃生的主要通道,也是烟囱效应突出,烟火蔓延的主要途径。应对其进行防火防烟的保护设计,确保其密闭性和安全性。笔者建议,可参照防火墙端部的防火设计要求并适当放宽来规定。
  2.3地上与地下共用的楼梯均应有防火分隔设施
  近年来,工业建筑出现了众多大面积、多功能、火灾负荷大的地下室设计,给地上部分厂房的人员安全疏散带来了极大威胁。相对于办公、住宅等一般民用建筑的地下室而言,由于厂房可燃物多、人员密集,厂房地下室的火灾危险性也就大得多。“建规”对此仅在民用建筑中作了规定,但工业厂房此类问题更加突出和重要。
  3火灾场所人数确定及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数量
  3.1火灾场所人数的确定
  (1)困惑性。不同建筑及场所滞留人数是确定疏散宽度的依据。然而,对于这些场所火灾时人数的确定,除有固定座位可知人数的歌舞放映厅外,其它场所都没有准确定性的标准值规定,对于疏散宽度的确定及设计极为困难。
  (2)滞后性。根据《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计算公式计算而得1.176m2/人左右。而现代仓储式商场的发展,使得商场内货架及货物大增,而可滞留的人数却相对减少;现代厂房的半成品加工化、生产密集化,使其车间内员工人数大大增加。这些变化足以证明原有规范已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3)不定性。随着商业和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工厂房的经济成分和经营方式多样化,促使建筑用途经常改变,因而,场所滞留的人数也经常在变化,无法准确预测和确定。
  3.2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数量
  (1)疏散最不利点应在楼梯附近。由火灾场景疏散定性分析得知,疏散最不利点在着火层疏散楼梯(或出口)处。即当其中一个楼梯(或出口)附近着火被封死,此时对此着火点出口与非着火点出口之间的人员而言,着火处楼梯(或出口)附近的人员疏散到非着火处的安全出口最远,疏散相对最困难,对在袋形走道上的人员就更危险。因此,疏散距离应为相邻的两个楼梯(或出口)之间的距离。
  (2)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数量应为n-1。规范大多规定一个场所的安全疏散楼梯或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正是基于火灾时可能一个楼梯或出口被烟火封死。一览建筑文库wk.yl1001.com/jz/因而,一个防火分区可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或出口数量应为n-1个(n为楼梯及出口数量),且应减去最宽的一个楼梯或出口,余下楼梯及出口的总宽度才能计人疏散宽度。
  4工业厂房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的问题
  4.I变迁性
  随着现代工业的迅猛发展,厂房的使用多功能混杂化,既作生产车间又作周转仓库;办公、人员密集化,半成品加工的特性需要众多密集生产的工人;火灾负荷增大化,生产密集型及以厂代仓货物增加所促成,已逾加严重和日趋明显,传统意义上的厂房已日渐消失。因此,“建规”关于厂房防火分区面积规定的数值需作调整。
  4.2可比性
  仅就“建规”对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面积之比(4000m2~6000m2)/2500m2来看,厂房过大。对于娱乐场所,其可燃物、平均人流密度、用电设备、疏散条件等指标,事实上都低于厂房;住宅、办公、旅游业等就更低于厂房了。可见,厂房的防火分区应缩小。
  4.3实用性
  现今的厂房多为丙类半成品加工生产,一般在5层上下,总建筑面积4000m2以内。按现行“建规”整栋厂房可划为一个防火分区,楼梯间的门设为能阻挡烟
  气的双向弹簧门即可。然而厂房货物搬运频繁,一般防烟门质量差,承受不了货物搬运的撞击,易损坏漏烟不防火,楼梯烟囱效应明显,烟火蔓延会大大加快,这显然对人员的安全疏散和防火不利。如防火分区面积缩小,楼梯间的防烟门就可改为防火门,防火和疏散要求能够得到落实。
  5水喷淋设置范围太小的问题
  5.1可比性
  “建规”只对服装、针织类的高层厂房及面积超过1500m2的木器厂房等规定了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而言,制鞋厂、手袋厂、纸品厂、印刷厂和玩具厂等,无论是可燃物品存量、人员密度、电气设备容量,还是疏散条件等,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且这些厂房常常存用胶类、油气类易燃品,有的还设有喷漆工段和明火加热工段,火灾危险性更大,更应设有喷淋系统。建议这类高层及大型厂、库房等也要设置水喷淋系统。
  5.2可行性
  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和维护及灭火的优越性可见,其广泛设置不难。设有水喷淋的厂、库房大都应该设有消防水池及消火栓加压设备,完全可以供水喷淋兼用,以减少投资。水喷淋系统灭火迅速且用水量少,因此,设有水喷淋的建筑其消防水池可减少,以减少用地。
  结束语
  以上所述的消防车通行及登高作业问题、楼梯的安全疏散设计问题、火灾场所人数确定及计入疏散宽度的楼梯数量、工业厂房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的问题以及水喷淋设置范围太小的问题等疏散问题均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都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希望各位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使“规范”不断得到完善。
  参考文献
  王文山.Z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 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4, 23(21).
  杜健, 郑亮. 对建筑设计中遇到的若干防火问题的探讨[J]. 科技资讯, 2007(22).
  辛本顺, 时培军.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 2007.
  邵东, 李善麒.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若干问题探讨[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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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ll52220
    zll52220 沙发
    真的很不错,感谢楼主分享!
    2014-03-27 1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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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liuming2014
    liuming2014 板凳
    谢谢分享。
    2014-03-20 0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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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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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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