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7-04 17: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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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200页第13.9.12条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的设置”共用4条规定,第一条中“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有电池组时,宜由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及第二条中“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时,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有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
个人认为:当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应急照明可以单独设置回路引至照明配电箱;线路敷设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止火灾时沿着线路蔓延;线缆采用普通低烟无卤BV导线即可。
我现在的疑问是:应急照明回路功率较小,有没有有必要采用单独回路供电以及设置专用应急照明配电箱。
请业界前辈、同行专家指教,小弟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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