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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抗震规范在设计计算中的应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已于新抗震规范在设计计算中的应用2002年1月1日起实行,新规范在地震力计算部分作了重大的修改,建议今年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用新规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使用北大SAP84和美国ETABS时,必须用新规范定义的阻尼比,设计烈度,多遇或罕遇地震,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查出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查出特征周期Tg,描述成一条新的反应谱曲线,可用⊿t=0.05s的时间段来描述地震水平影响系数α值。这样SAP84和ETABS计算出的地震力和杆件内力就是新规范的了,不用乘地震力放大系数了。二.还在使用老版国产TAT和TBSA软件时,要乘以一个地震力调整系数η值(此η值是大于1.0的系数,TAT输入符号为Em,TBSA输入符号为Te),来反应新规范的地震力的放大影响。地震力调整系数定义如下:一般情况:η=[(α新-α老)/α老]+1.0 α新,α老公式详见新老规范 η值与地震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地震分组相关。根据众多算例,η值可参照下表选用:地震力调整系数η值 场 烈 地 老6,7 新6度 新7度 新8度 新9度 土 度 8,9度 α=0.05g α=0.10g α=0.15g α=0.20g α=0.30g α=0.40g Ⅰ 1.0 1.22 1.22 1.83 1.22 1.83 1.22 Ⅱ 1.0 1.15 1.15 1.72 1.15 1.72 1.15 Ⅲ 1.0 1.11 1.11 1.66 1.11 1.66 1.11 Ⅳ 1.0 1.0 1.0 1.50 1.0 1.5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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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已不包括烟囱、水塔等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内容,此部分内容即将归入修订的《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对于异型柱结构,目前工程抗震界业内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普遍认为异型柱结构属于抗震不利的结构体系,目前正在修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均未将其列入。若采用异型柱结构又无地方法规者,属于超规范、超规程设计,应按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9条的要求执行。
2.新规范中对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分类总原则是什么?为什么乙类建筑不是特别多?设置了抗震缝后可否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目前许多大底盘高层建筑裙房为商店,上部为住宅楼,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当前的抗震防灾政策,在《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一般情况下,原则上能保障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不致有灾难性后果,故绝大部分的建筑,均可列为丙类建筑,少数重要的建筑列为乙类建筑。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在3.0.1.5条中规定,“建筑物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根据局部的单元划分类别”,故设置了抗震缝将结构分为若干单元后,可根据各单元划分设防分类。
对于商业建筑,在1995年之前高层的大型零售商场还比较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举例采用了常见的“人流密集的多层建筑”,具体规定参照了1993年当时商业部的有关规定,根据目前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具体执行时,不论多层和高层,只有年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0.5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万㎡以上3个条件均满足时,才定为乙类建筑。
大底盘建筑,当其下部属于大型零售商场的乙类建筑范围时,一般可将其及与之相邻的2层定为加强部位,按乙类进行抗震设计,其余各层可按丙类进行抗震设计。
3.对突出屋面的屋顶间、女儿墙、烟囱等突出屋面的的结构进行抗震设计及验算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新规范在第三章关于概念设计的规定中,明确要求结构体系的选型应防止刚度和强度的突变。突出屋面结构明显存在刚度突变,其抗震设计成应注意采取可靠措施。例如,在计算分析时,第5.2.4条规定采用底部剪力法时,突出屋面的屋顶间、
女儿墙、烟囱等的地震作用效应,宜乘以增大系数3,采用振型分解法时,突出屋面部分可作为一个质点进行计算。同时还要根据计算结果采取加强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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