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6-08 07:49:08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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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um 于 2013-6-8 08:26 编辑
应急照明采用强制导通交流电源的“消防强启”的设计方式不知误导了多少人,如果一栋建筑走道、楼梯、甚至大厅安装了若干应急灯(均自带蓄电池),发生火灾时,你不使用灯具蓄电池点亮应急灯以满足人们逃生需要(高规、建规都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却搞个什么“消防强启”,把本已断开的交流电源又强制导通送到室内所有应急线路上,而且根本无断开措施,这不是害人吗!高规、建规规定蓄电池点亮应急灯,也是逆变“消防强启”,而且应该断开室内所有交流电源(消防救火设备供电是另一个概念,另一种供电要求,跟这种“消防强启”完全两码事),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消防官兵的人身安全,试想,一个充满所谓“消防强启”交流电源的房屋,你敢抱着水龙头去救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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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情况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急照明应自动点亮;
强启是因为节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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