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灵度设计 于 2013-6-6 14:32 编辑
道路景观环境是城市总体景观环境中最主要的空间环境,作为城市景观的第一构成要素,它对城市总体景观起主导性作用,其它环境要素都要与它相联系并受其制约。道路景观环境由景观建筑、景观植物、景观水体和景观灯光等系统所组成。从物质属性上来说,道路景观是城市总体景观的“骨架”和“脉络”,从精神属性上来说,道路景观是影响人们对于城市印象做出评判的第一要素,因为道路既是人类公共生活的舞台也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
灵度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是“以人为本”为基础原则的。
景观建筑是道路景观环境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位于道路两侧的建筑物的优劣是衡量城市品位的一个重要标准。道路的空间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道路两侧构筑物的形式、功能、视觉印象以及社会职能所决定,而道路两侧构筑物所组成的连续而明确的界面——外立面——是使该道路乃至整个城市景观产生鲜明个性的唯一主导性因素,具体表现为道路两侧构筑物的高度、立面风格、尺度、色彩、质感等。
景观植物也是道路景观环境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植物景观是城市景观环境中最基本的构图和功能元素,是城市景观与风貌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延续变迁的见证和载体,更是一种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
景观灯光是人们感知夜间城市空间环境的前提条件,各类人工照明和自然光相互叠加,形成城市不同的夜间空间视觉效果。在城市的不同地区各类光源对于环境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异:在一些主要的交通干道,路灯是最主要的光源;而在一些商业街,路灯的作用相对较小,建筑内外照明、广告等对光环境的影响度较大。就城市规划管理而言,可控制的灯光照明主要包括以下四类:道路
(广场
)照明、建筑
(室外
)照明、绿化景观照明和户外霓虹灯箱照明。就投资主体而言,上述可控制的灯光照明中,主要属公共部分的有道路
(广场
)照明,主要属私人部分的有建筑
(室外
)照明、户外霓虹和灯箱照明。
现代城市道路景观体系除要求功能性与观赏性的统一外,还注重生态性和可持续性原则。以景观植物为例,除了体现植物的环保属性;发挥植物的空间营造功能;突显植物“色”、“形”、“声”、“香”的观赏效用外,还强调以生态学为指导,以生态园林理论为基础,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而城市景观建设的目标在于实现环境、社会与经济之和谐共荣与永续发展。
道路景观绿化设计之平面构成应结合车行观赏与步行观赏之不同需求,以行车速率为基本之考量原则,或可将
200米至
500米不等之间隔为基本单元,单元间也可相为拼接。而单元内之植物配植应以自由流畅的曲线为基本表现手法,通过植物林带及群落栽植的厚薄变化来营造空间感,力求表现出静态植栽的动态效果。间隔之内的植物种植表现形式或可为带状结构,在后部区域以直线列植为主,在前部区域则是以曲线列植为主。同种植物栽植相对较为集中以控制整体形态效果,避免出现小范围之混植。依常理解读,道路绿化乔、灌、草之比值或以“三分天下”为“标准格式”。
个人窃以为,道路绿化之核心价值并不在于追求某一处节点、某一类间隔所用乔、灌、草之相关比值,也不在于一时、一地之植物特色展示,而是以整体配置之比值达到一种“不对称之均衡”(不管是几何构成,还是色彩搭配)为基本诉求。为避免视觉感受之类同,在连续单元之间或可穿插差异性之景观节点,其表现之手法也或有下列之形式:孤植主景大乔木、配以景石和草质藤本、生态纯林、图案式植栽等。
在“标准间隔”之断面空间内应做到前低后高,草地、小灌木
(花灌木
)、大灌木、乔木依次递增高度。在突变的区域或可以乔木作纯林配植,以产生大绿化的景观效果。对于乔木品种的确定应考虑速生树与慢生树相结合的原则。又由于灌木品种成形快且易于修剪,因此在设计中也适当增加了大灌木的品种和数量,以期能保证道路绿化建成初期就有一定的景观美誉度。为了满足不同视点和距离观赏的需要,或可将色叶花灌木所组成的绿带布置在绿地外缘,色带宽幅也作曲线变化,结合堆坡地形,突出现代园林景观的时代特征。
分隔带绿化的主要功能是按不同的行驶方向分隔车道,防止车灯眩光干扰,减轻对开车辆接近时司机心理上的危险感,或因行车而引起的精神疲劳,引导视线和改善环境。中央分隔带的设计,在增强交通功能并能够持久稳定方面,要求考虑通过常绿灌木实现,选择时应重点考虑选用耐尾气污染、生长健壮、慢生和耐修剪的灌木品种,一般可选用石楠、金叶女贞、红花继木、蜀桧柏、冬青等。在一些地段的分隔带设计中,还可以组团式规则种植棕榈、樱花、西府海棠等特色小乔木来体现植物景观的差异性。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绿化可以通过图案简洁的修剪式绿篱来完成,而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则可以修剪灌木组成色块图案,配以球类,或也可选用珊瑚绿蓠。人行道绿化树种选择主要考虑从生态环保效应和不体现街区特色出发,力求提现多样性与特征性相结合的美学思想。通过增加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比例,促进道路绿化的环保效应,也可考虑在一些区段内选择慢生树种与速生树种进行间种。行道树林荫带结构应表现为通透形。行道树下可设花坛,局部地块还可种植双排人道树,对于
10米宽绿线范围地段的绿化设计,采用双排行道树可有效增大绿量。
景观绿化设计应与总体景观环境相协调,配合夜景灯光,展示景观环境的整体性。道路绿化景观灯光的布局和设计应强调重点与一般、近期和远期、晚上和白天、低视点和高视点,平常与节日相结合,形成点、线、面结合,动态伸展的规划构架。根据规范要求以
30米为基本模数于相临行道树的中间位置设置,路灯、灯杆和其他附属设施应相互匹配,与街道的建筑环境相协调,并与其它街道设施风格统一。灯具色彩宜选用深色或灰色,以便与树木的颜色融为一体。
景观植物作为主体,要求单设光源,灯光照射亮度高、光色好、面积全、准确逼真地表达它们的形态。当景观植物作为衬托时可与街道等其它照明相结合来设置光源,其灯光效果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对形态的表现不拘于自然。当绿化景观作为背景时应根据所衬托的景观亮度来确定是否单设光源及照明的亮度大小,从而保证形成有效的亮度对比,并且亮度要求均匀统一,以表达背景的平面形态。树木的全方位的投光照明可用两个以上的投光灯置于树木,向上照亮整个树冠,形成的灯光效果立体感较好,强调树木的自然形态。常用于作为主要元素的树木照明。
对于特定方向的投光照明应将投光置于树下向上照亮局部树冠。常用于观察位置固定的作为主景的树木照明,或用于传达某些环境信息,如引导作用等。对挂灯照明:以树冠为依托,将彩灯直接挂于树上照明。适用于树冠丰满的树种,能创造出节庆气氛。光源:若强调绿叶,宜选高压汞灯,花叶混合或叶色不同,宜选显色性好的金属卤化物灯等。灯具安装,宜结合绿化形态设置或采取掩埋式。灯具形式:风格应与其它街道家俱风格统一。灯具色彩:深色或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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