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5-24 12:40:2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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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3-5-24 21:45 编辑
住宅楼地下1层+地上18层, 目前做到地下室顶板钢筋绑扎施工,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等级为二级,砼等级为C35,板筋为圆10的三级钢,50%接头面积百分率,板的上部钢筋绑扎时,搭接长度出现争议,钢筋班组技术员说地下室顶板为非抗震的,应该按照11G-1非抗震取值为32d乘以1.4系数,而监理认为应该按照抗震等级二级取值为37d乘以1.4系数,请教高手,地下室顶板是按照抗震取值还是非抗震取值?有没有具体的参考依据?请高手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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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是不是因为,图纸说明上,讲地下室为非抗震?
其实这个问题,讨论的重点和实质是同一工程中不同抗震结构区的划分问题?,,,值得深入讨论 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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