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5-15 20:29:15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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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_李_飞_刀 于 2013-5-15 20:41 编辑
说明:对于这件事的具体情况,我不是很了解,如果有说的不妥的,请海涵,也可以回复纠正,我只是对事不对人。
在设计的角度看,主要责任不在于设计。
1)设计条件不足,无法出正式的图:
业主提的条件不足,无法出最终的施工图,但可以先提供一个方案图或者初步设计图,让业主了解设计后的完成效果和大概的造价,同时业主有义务完善设计条件,提出深化和优化的意见;同时,在设计周期上来讲,也有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这也是一个对自己的图纸不断优化和完善的过程,这都是合乎情理的。
从这件事来看,如梦只花了一天的时间,显然最多只是初设阶段,不是最终的施工图,出现的疏忽,是合情合理的。比如很权威的抗震规范,第一版也出现了一些笔误,后来出了勘误和再版。
2)设计的背景和阶段不同,出的图的深度不一样,不能以此判断水平的高低。
设计费5毛钱的和50元的,图纸的深度肯定是不一样的,图纸的深度在满足国标的条件下,更多的是一种个人习惯问题。
3)虽然是8度区,但业主要求做成7度,我的理解可能业主是盖牛棚之类的临时建筑。先把厉害给业主讲清楚,但业主还是舍不得对自己的生命花必要的钱的话,没有必要给他再废话了。只是不能签字和出正式的图,只给他如梦现在的图足够了(当然接下来还是要深化的)。这样就代表设计师不认可业主提的条件,出了问题是业主的责任,我们可以只是按牛棚设计就可以了。
4)业主(我觉得还不够甲方的资格)有想空手套白狼嫌疑。
人家辛辛苦苦给你画完了,你就要退款,这还是一个人做的事吗?
当心理解设计图纸或者图纸没有深化和核对,按这个施工了,有可能连命都搭上,不只是三千块钱的事了。国内大型的复杂高层,都是有个设计的过程和后期的配合施工的过程的,都是不可或缺的。
5)结构设计师要团结,不能带着偏见去判断是非。有偏见就会离真理越远。
观点不同了可以讨论,这样我们都会进步,而不要去针对任何人,因为网络上,谁也不认识人,何必呢?
观点可以不同,但未必就是敌人。
之前我在论坛上也有和如梦争论过设计方面的观点,当时我们讨论的也很激烈,可以看我之前的帖子。
但观点不同归观点不同,应该对事不对人。
如梦可以不必解释,不必理会,只要是设计人员,自会有判断的能力。如果连这点判断能力都没有,还做什么结构设计?
同样,设计费一分也不要退,纯粹是无理取闹。让他该报警就报警,该在交易维权就维权,都按正规走就行了,自有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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