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9-07 0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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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为什么“忏悔”也剽窃(首发)
并不是不希望贪官念“悔过”书,更不是不希望贪官真心“悔过”;令人厌恶和作呕的是,一些贪官连悔过书也疑似剽窃,大话,套话,不着边际、口是心非的话,连篇累牍,而且还居然有勇气在法庭上、在大庭广众面前“宣读”。尽管涕泗滂沱,作“诚恳”悔过状,但其中又有多少可以让人相信的成分呢?
《检察日报》(2007年9月4日)报道,张绍仓,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商贸处处长、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借为某公司解决350万美元外汇额度之机,收受其调剂费人民币700万元。还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78万余元。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张绍仓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
然而,记者发现,该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5月29日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写的《“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的悔过书有几处或者整句照搬,或者略作改装——张绍仓悔过书存在抄袭的嫌疑。
----既然百万、数百万人民币都敢贪污,“悔过”书上偷窃几处或者说“借鉴”几处,恐怕也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即使没有抄袭,但是贪官所谓的“悔过”书,早已程式化、公式化、“背书”化了。忏悔起来,不外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咧,“受到资产阶级思想影响”咧,“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咧......这大概是“英雄”所见略同罢。
哀怨的、如丧考妣似的报告式“悔过”书,见多了;总感到它们“似曾相识燕归来”,法庭上空总“徘徊”。平时,总是感叹一些领导理论水平高,口才好。作起报告来,一套一套的,好不羡煞人也。例如,“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再如“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但翻开报纸一瞥就知道,这些领导也就是小贩,或批发商,或者小贩兼批发商而已。
“悔过”书剽窃与否,其实无关紧要。此类文体所承载的内容,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就让他们自言自语,自哀自怨罢。我们姑妄听之,有时候不妨一笑置之。有道是,贪官一“忏悔”,群众就笑了。当然,法官必须依法判案。而“忏悔”书虚假的因素,除了其求生本能等以外,有一部分应该是来源于他们的“工作”习惯,所谓“习惯成自然”也。所以,在平时的工作中必须要求官员说真话。冷漠的官腔,生硬的官话,只能拒群众于千里之外。官员必须养成说真话,办实事,做真人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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