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朋友。
一个安静温柔的外表包裹着一颗热烈的心脏在跳动,美丽且早熟。
一个大大咧咧的性格隐藏了一个执着的灵魂在呼吸,稚嫩又可爱。
多好多好的假定,这符合我对青春所有的期许。
从清晨黎明到夜色弥漫, 从熙熙攘攘到尘埃落定,从天真烂漫到风轻云淡,始终在一起,对这个世界又爱又恨。
像郑微和阮莞还有朱小北。
有玉面小飞龙和阮阮还有猪北。
为见证彼此的快乐忧愁窘迫悲欢离合干杯!不醉不归!
我曾经以为离别一定要郑重且浪漫,可渐渐发觉所谓离别于我而言是来不及道别便已走远。慢慢积压成形的慢热和拖延症往往帮我缓释了伤口的疼痛感,等我看到结痂的疤痕时才能想起来那是岁月给了我绝色的一刀。那并不是把自己所在房间里痛哭一个两个或者三个小时可以缓解的情绪;相反,这让我对时间有了深入骨髓的敬畏,在最虚弱的时候反复拉扯神经无法得到平息。
所以变成了曾经最不想成为的那类人。可到底是属于哪一类,游走在类别的边缘难以定义。
一定要有什么标注有段时光温柔隽永,比如,玉面小飞龙的《安徒生童话》。
一定要有什么昭示有段时光永垂不朽,比如,阮阮奔赴只有她一个人的盛宴的死亡。
一定要有什么表示有段时光需要致敬,比如,猪北端起酒杯对着空气说:敬阮阮。
关于青春,我脑海里的影像大多是受小说和电视情节的影响:少年桀骜的眉眼,少女干净的裙裾,一路小跑来到校园的操场,再走过树木青葱的林荫道,然后路过走廊就能看见窗明几净的教室。
如若还有我能补充的告别,就是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讲台上,黑板上的字慢慢融化成光束里摇曳游弋的尘埃。
P.S.:
花了两个晚上的睡前时间和午休的睡前时间看完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在这之前我应该有大半年的时间没看过小说了。是为了看《致》才下载的小说阅读器,这才发现手机里还有一部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载的《华胥引》。
从没有因为一部小说想要很认真地写点什么,并且还不是我很喜欢的小说。但是真喜欢小说里那些人儿在一起的时光。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是个奇怪的人。我在拗什么呢?不是不喜欢剧透的吗?不是都说了没看小说就去看电影,看了小说就不要去看电影了吗?可还是在决定这个周末去看电影《致》之前看了小说版本。
青春就像今天下午我不自觉哼起的一首歌,我一边哼一边跟自己说一会儿回家了一定要放给自己听,可现在
我根本想不起来我哼的是什么歌。但一定是我很喜欢过的,不然我也不会没有征兆地想起那首歌。
而现在的我,安静又迟缓。
天津精神病医院 baid.ws/a9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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