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4-13 11:42:13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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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O.11m。
18层单元式住宅,3个单元,客厅封闭阳台的窗台高度低于0.9米,是违规吗?不可开启的窗户(下边一扇不可开启,上面可开启),可理解为防护措施吗?
5.1.7 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包含不设洗衣机的封闭阳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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