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杨瑞喜心里有一份“死亡黑名单”,名单上有6人,都曾和他发生过矛盾。
2012年8月17日,杨瑞喜带着三把尖刀,骑摩托车先后到达平谷区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大华山镇大峪子村,2个多小时内连杀6人,但这些被害人中,只有两人在“黑名单”上。
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通报,杨瑞喜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因琐事心生恨意
杨瑞喜现年47岁,平谷区大峪子村人。据他供述称,2003年他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0个月,刑满释放后,就与前妻离婚,离开了大峪子村,至案发前都未回去过。
检方指控,被告人杨瑞喜因日常琐事对薛某、尉某、刘某、杨某、张某、李某等人不满,并心生恨意,预谋将上述人员杀害以图报复。2012年8月17日早上7时许,杨瑞喜携带3把尖刀,驾驶摩托车在平谷区内伺机报复、杀人。
持尖刀扎死6人
当日9时许,杨瑞喜来到平谷区北独乐河村薛某住处,欲将薛某杀害。因薛某不在,杨瑞喜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小薛,持尖刀刺击其胸腹、四肢等部位数刀。因恐事情败露,杨瑞喜又持尖刀刺击在场的小薛的同学——19岁的刘敏(化名)胸部、四肢等部位数刀。
当日11时许,杨瑞喜赶到大峪子村,欲将刘某和张某杀害。当他行至该村一家五金建材商店北侧时,恰逢刘某途经此处,杨瑞喜持尖刀刺击刘某数刀。随后,杨瑞喜赶到张某所经营的振兴超市内,持尖刀刺击张某数刀,并对前来劝阻的张某的父亲、妻子胸腹部、背部、四肢部等部位刺击数刀。
上述6人均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欲杀其他人未果
此外,检方还指控,杨瑞喜于2012年8月15日至17日间,分别赶往平谷区李某、尉某、杨某等人的住处,欲杀害上述人员,因故未能得逞。
3月31日,大峪子村村民回忆,杨瑞喜杀人后,沿公路向西南走,到峪口镇被民警控制。北独乐河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也称,案发后警方部署警力在事发周边道路上堵截追查,其中一路民警追踪到峪口一带时,在公路上发现了骑摩托车的杨瑞喜,随后将其控制。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瑞喜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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