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站务休闲 \ 闲聊茶吧 \ 济南一小区交了物业费还得交“照明费”?

济南一小区交了物业费还得交“照明费”?

发布于:2013-03-29 11:09:29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前两天小区里贴了个通知,让业主交 20 元照明费,都交过物业费了,为啥还得另外收费? 家住济安新区的李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天房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有乱收费的嫌疑。济南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公摊电费仅限楼道内的费用,必须根据实际发生量收取,限额收费属于乱收费。
  业主质疑:另收 公摊电费 是乱收费
  近日,济安新区每个单元门口贴了张通知, 根据《物业合同》第四条:物业费不包括公用部位、单元照明设施产生的电费,费用由相关住户如实分摊。请看到此通知的业主到物业办公室交纳 2013 年度公共用电费用, 20 / ,落款是济安新区物业办公室,时间是 2013.3.25
  小区业主对这一费用的收取产生质疑。 住了两年多,也没交过照明费,不知道为啥今年突然让我们交,钱倒是不多,但这个费用收取得合理吗? 业主李先生说。有不少业主认为,天房物业另收公用电费,是乱收费。
  天房物业:合同标明公用电费不含在物业费里
   27 14 30 左右,记者来到济安新区管理处 ——— 天房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记者以业主身份询问为何收取 20 元电费,办公室内一中年女子多次确定记者身份,她说: 你要不是小区业主,我就不能给你说,不能谁来问我都得解释啊。
  随后一男子称,通知上写得很明确,收取的电费是公用电费,合同里明确标注,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里。 原来是半年一交,都是跟物业费分开收的, 1 20 块钱。 记者看到他桌上放着一本写有 公用电 的收据。
  市物价局:公用电仅限楼道内照明设施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南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公用电费确实由业主分摊,但公用电仅限楼道内的照明设施产生的电费, 若是小区里的路灯电费就不是业主交了。
  对于济安新区物业每户收取 20 元公摊电费,他表示 这是不允许的 公摊电费应该是按照楼道内实际发生的电量收取。规定每户交多少钱,是乱收费。
  记者又咨询了一家大型物业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用电费是按照使用量的多少,根据户数平均分摊, 一次性收取公摊费是不符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是乱收费的一种。
(来源于华建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闲聊茶吧

返回版块

114.55 万条内容 · 19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新版“经济适用女”标准出炉 你达标了吗?

身高158cm-172cm体重45kg-55kg披肩长发会洗衣,会做饭有责任心,有同情心谈吐得体,知书达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性格温和不拜金不花痴不离不弃月薪3000元-6000元一部电视剧《我的经济适用男》,使“经济适用男”成了青年男女口中的热点词汇。顾名思义,经济适用男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适用,同英俊多金的人不同,经济适用男的特征是长相一般、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适中、无不良嗜好、对待伴侣体贴等。有以上特征的男性青年都可以被统称为经济适用男。他们不挥金如土,不拈花惹草,工作认真努力,对家庭有责任感……一时间,“嫁人就嫁经济适用男”成了婚龄女青年的口头禅。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