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配筋率是影响构件受力特征的一个参数,控制配筋率可以控制结构构件的破坏形态,不发生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配筋率又是反映经济效果的主要指标。控制最小配筋率是防止构件发生少筋破坏,少筋破坏是脆性破坏,设计时应当避免。
规范上说配筋率是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拉或压)钢筋的面积与构件的有效面积之比(轴心受压构件为全截面的面积)。受拉钢筋配筋率、受压钢筋配筋率分别计算。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小配筋率如下: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 0.6%;一侧纵向钢筋 0.2%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 0.2%
计算公式:ρ=A(s)/A。 此处括号内实为角标,,下同。式中:A(s)为受拉或受压区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根据受力性质不同而含义不同,分别为:1.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筋和一侧纵向钢筋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计算中,A取构件的全截面面积;2.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计算中,A取构件的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
最小配筋率是指,当梁的配筋率ρ很小,梁拉区开裂后,钢筋应力趋近于屈服强度,这时的配筋率称为最小配筋率ρ(min)。最小配筋率是根据构件截面的极限抗弯承载力M(u)与使混凝土构件受拉区正好开裂的弯矩M(cr)相等的原则确定。最小配筋率取0.2%和0.45f(t)/f(y)二者中的较大值!
最大配筋率ρ (max)=ξ(b)f(c)/f(y),结构设计的时候要满足最大配筋率的要求,当构件配筋超过最大配筋率时塑性变小,不利于抗震。
那么在配筋率的计算时,是采用全高度还是有效高度呢?这一点我其实一直很迷茫,因为相差不了多少,也就没多在意,但从经济角度考虑,还是需要搞清楚的,所以请大家讨论讨论。请大家畅说欲言吧,谢谢!
[code]经过大家的讨论,我现在已经比较清楚了,应该是这样:0人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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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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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砼规2010第8.5.1条已经明确最小配筋率为全截面计算。
在根据第六章可知,计算梁正常的配筋率或最大配筋率,用的是有效高度h0。
两个计算原理的区别就是下面(只针对梁而言):
第一最小配筋率:最小配筋率的确定理论原则应该是受弯构件的第一阶段末,即截面受拉区砼开裂临界状态,此时的配筋应能承担砼开裂后转嫁的全部拉应力,故与全截面有关,应用全截面。
第二正常的配筋率或最大配筋率:针对的是受弯构件第三阶段,即极限破坏状态,此时截面只与有效高度有关,保护层多厚都无用,故采用有效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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