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3-21 21:49:21
来自:环保工程/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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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020329 于 2013-3-21 21:59 编辑
人不能不喝水,也不能不吃饭。自然界中维系人类生存的有两个基本要素:淡水和土壤。粮食和蔬果的生产,是水与土结合完成的,此外,维持大规模持续产出还需要第三个要素:肥料。污泥农用的初衷正在于此。
将人畜粪便、有机质废物还田,是数千年来农业实践的自然循环。以此为标榜,从表面上看似乎无懈可击。但随着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后工业时代,作为有机质来源的废弃物中,质和量的构成都发生了重大变化,高浓度的污染物对土壤以及食品安全的负面影响已显露端倪,甚至有些地方这种威胁已十分严重。近年来频发的毒大米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污泥来自污水处理。污泥的土地利用在我国始于八十年代的小规模试验,最近几年才有一些上规模的好氧堆肥项目陆续建成,应该说还处于市场化的开始阶段。土地利用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当以美国最为“发达”(见笔者《神奇的污泥魔法——美国503污泥处置法规背后的故事》)。
将污水用于农业灌溉,在时间还是规模上,我国才堪称“世界独步”。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历经数十年的大规模实践,全国污灌面积达数千万亩之多,研究文献亦可谓汗牛充栋。
无论污泥还是污水,无论是作为固体肥料还是作为水肥,一旦进入土壤,其中的污染物都并未消失。区别只在于初始的形态,一个是稀释在水中,一个是浓缩在污泥中。同样施用于土壤,从污染物当量看,两者存在直接的关联。
本文拟从污泥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的构成,污泥土地利用和污水污灌所形成的污染物在土壤中累积的角度,对比研究我国与德国、美国在污泥土地利用和土壤质量保护方面法规的异同,对污泥土地利用的安全性进行一次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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