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3-21 14:56:21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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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电气专业)中,
11、某审图意见:消防配电线路过负荷保护切断电路,未仅作用于信号,不符合JGJ16-2008第7.6.4条(如地下室消防负荷总箱B-B1APES箱,In=80A,Ijs=59.8A)。请问:消防配电线路末级控制箱主回路已做到过负荷保护不切断电路,仅作用于信号,其以上各级保护开关是否都不得采用普通复式断路器?
答: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中6.3.6条和《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中2.3.7.1条,从变压器出线至消防用电设备之间,不能出现动作于跳闸的过载保护,只能动作于信号。
这个回答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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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红苹果
沙发
:lol
2013-03-25 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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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ic1114
板凳
hotskll 发表于 2013-3-24 13:50 有些规范很傻的,我自己认为是末端的控制箱采用仅有磁脱扣功能的断路器就行了,上一级是配电级,所以还需要 …规范本身就不能太死了,否则就规范本身就没有意义了。既然是设计人员就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去分析具体的问题。
2013-03-25 1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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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审图提的应该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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