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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缺一两油,也是侵犯消费者权益

发布于:2013-03-09 11:48:09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这年头,贬值最厉害的称谓就是“上帝”了。以前说消费者是上帝,现在是经常被欺的上帝无奈,无语。所以,媒体希望天天“3·15”,以期挽回消费者的一点点权利。“3·15”又近,维权之声也强烈一些了。
  羊城晚报记者在省消委会全程监督下,选取了广州8家加油站进行多日调查。发现,8家加油站中,有5家存在缺斤短两,最严重者,加20升的油少150毫升,除去0.2%的测量误差,仍超出国家规定允许的0.3%的误差量达50毫升。以此计算,有的加油站一个月可从消费者那里偷走高达2万余元的汽油。
  雁过拔毛,车过“偷”油。所偷虽少,但月入不菲,全城油站累计下来,一年所得数额,或可以盗窃大案论之,亦可以欺诈之罪定性。其中偷油数量少者,起码也当公开谴责。诚信经营的企业往往有诚信的牌匾悬于门面,对那些不法经营者,似也应以入“黑名单”警告,或挂“缺斤短两”牌匾以提醒加油车主。
市场上缺斤少两也是常有之事,故而媒体不时发起舆论监督,质检部门随即行动,严查批发市场和菜市场的电子秤,使市场经营的诚信维系一个差强人意的水准。今日消费升级,进入汽车时代,油站的油枪俨然变成“行劫”工具,其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程度有甚于市场上的电子称,况且,伴随油价日高,偷油的油枪危害必是日甚,政府监管部门没理由坐视不理。

  缺一两油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不管是“3·15”这一天,还是其他365天,都是这样。但车主们多以“湿碎”之事看待,“无为”与“宽容”的一个个弱势消费者,令油站有恃无恐,也助长“油老鼠”猖獗之势。故此,笔者呼吁车主们激发“一两也不放过”的不宽容精神,向“惯偷”的油站说“不”,发现短斤缺两即发声投诉,与之理论。更重要的是,当油站偷油事实一旦确立,其所付出的成本必须加重。“缺斤短两最高罚3万”的罚则必须得到执行,偷油行为都必须得到处罚,不管这家加油站属于哪家大牌公司。
  目下消费者维权的困局:一在于取证难成本高;二在于油站仗势欺客。取证之难,在于车主的肉眼无法辨别油枪有没有猫腻,在于无法准确判断油是加多了还是加少了,在于为了一点油四处奔走不知找谁去鸣冤评理;油站所仗之势在于石油公司的市场垄断格局,市场貌似有竞争,消费者选择权实则名不副实。加油站这种市场格局一时半会无法改变,监管部门也决非没有作为。可为的事起码有:一是在油站设置电子眼,看住加油时有没有人为偷油;二是抽查加油设施是否作弊,有没有超过误差允许值;三是向车主们征集反偷油的良策。
  偷一两油,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这是对油站的警告,也是对监管部门的要求,纠正被扭曲的市场程序,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希望其不以“事小”而不为。少一两油,也是对消费者的侵犯,天天“3·15”,期待消费维权组织能够雄起!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无间道
    无间道 沙发
    严格意义上讲确实是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可是在中国这样的问题太多太多了。
    2013-03-09 15: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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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施工老顽砼
    消费者权益真的需要保护呀。
    2013-03-09 1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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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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