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种的:拟建建筑处于两原有建筑之间,原有建筑基础已经到了拟建建筑区内,现甲方要求外墙与原有建筑间隔仅十公分,于是我用地梁挑柱,再做了一个短柱挑地梁,短柱下做基础。当基础打好了之后,甲方又更改方案使上部荷载增加二倍,基础扩大二次浇筑,但这时候基础一边已经到头了,与原建筑基础差不多要碰到了。只能向三边扩大,这个计算怎么办?
本来打算在原有独立基础上打锚杆静压桩,可是甲方很扣的,要求经济,不准打掉重来,只可以加大。。。要加大如何计算?这时候短柱已经不处于基础中心了。。。
如下图,请各位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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