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9-01 15:52:01
来自:电气工程/照明工程
[复制转发]
根据规范规定超过15000平方米的商场为大型商场,现在有一个五万平的商场,应该属于大型商场,而规范规定大型商场营业照明用电负荷等级应该为一级.那么当商场分隔成小户的时候,每个商户所用的营业面积的照明是不是应该属于一级负荷?如果这样,那么是不是这些营业照明应该是和插座(大概应该是三级负荷)分开配电箱控制?供电部分是两路供电,那么投切应该是用低压联络或者高压联络部分,还是末端切换呢?
可能我的问题表达的不清楚,希望各位前辈不吝赐教!
全部回复(1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zcliang_007
沙发
注意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处的照明也应为一级负荷。
2008-12-11 07:33:11
赞同0
-
hym200608
板凳
要按一级负荷来供电!
2008-11-04 10:46:04
赞同0
加载更多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