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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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规委):
根据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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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