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麻柳湾至昭通段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麻柳湾至昭通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880号文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7.3%、地方自筹资金占总投资额的7.7%、银行资金占投资总额的75%,招标人为云南麻昭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设所需沥青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和大关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主线全长约105.715km,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其中K76+340~K97+480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33.5m;全线共设7处互通式立交。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计划工期: 36个月。
2.4 招标范围、材料名称、合同包划分、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见下表:
材料名称
合同包
规格
包装
暂定数量(吨)
交货地点
备注
沥青
A
AH-70A号A级
桶装
15600
发包人在昭通设立的物资仓库
散装沥青
15600
SBS(I-D) 改性沥青(进口)
13500
PC-2阳离子乳化沥青
4100
BC-1阳离子乳化沥青
2640
注:以上表内所列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
3.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交货时间均以招标人下发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拟供材料相应的资格要求,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4.2本次沥青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关产品生产资质或销售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任何联营体形式参与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4.3.1沥青(生产厂家)
4.3.1.1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及其以上;
4.3.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4.3.1.3 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4.3.1.4 投标人年生产能力在 30万吨及其以上;
4.3.1.5 2007年至今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3条及其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供货任务,且任一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万吨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3.2 沥青(销售代理商)
4.3.2.1 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以上;
4.3.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代理商;
4.3.2.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
4.3.2.4 授权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必须先符合生产厂家的要求,且在昆明具有3万吨及其以上的散装沥青储备能力;2007年至今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3条及其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供货任务,且任一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万吨。
4.3.3 为确保供应,同一沥青品牌针对本项目只能委托1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同一代理商仅能代理唯一品牌产品进行投标。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地点:投标人于2013年1月24日至2013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照供招标人查验,招标人只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
5.2.1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07年至今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3条及其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且任一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万吨的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套);
5.2.2投标人为沥青销售代理商的,除携带生产厂家相关证件资料外,必须出具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代理商注册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2007年至今所代理品牌沥青在国内曾顺利完成供应3条及其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且任一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1万吨的供货合同彩色扫描件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套)。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2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投标平台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平台,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潜在投标人凭 “电子钥匙”登录网站,同时必须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后允许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人: 高 轩
手机: 18600118710
电话:(010)56037 014
传真:(010)63347 002
邮箱:
zhaobiaoxiangmubu@126.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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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