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台式爆炸物探测仪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2020535/1
开标时间:2013-01-2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已由民航局批准,资金来自民航局及机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中的台式爆炸物探测仪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0651-12020535/1)。
2.招标内容
台式爆炸物探测仪 31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为合格 纳 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如果代理商投标须具有设备生产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4)设备满足民航局相关技术标准,并已通过民航局相关部门测试,要求提供产品完整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鉴定报告;
5)投标设备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且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7)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机构,保证提供长期售后服
务;
8)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时,投标人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颁发的验收合格证书,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送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3 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4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逾期恕不接纳(详见公告附件)。
报名资料包括: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设备生产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代理商须提供)、民航局相关部门鉴定报告、《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号等),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1 请投标人于2013 年1 月9日至 2013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1月29日9:30;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招标部】联系人:周永强 蒋 利
移动手机: 18310255214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 / 010-63347880
传 真: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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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