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8-25 23:10:25
来自: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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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用水呈逐年递增趋势。城市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等,其用水过程绝大部分是在室内完成的。因此节约城市生活用水必须搞好建筑节水。建筑节水是一个系统工程,除应制定有关节水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工作外,还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
防止给水系统超压出流造成的“隐形”水量浪费就是一方面,超压出流是指给水配件前的静水压大于额定的流出水头,其流量大于额定流量的现象。超出额定流量的那部分流量未产生正常的使用效益,而是在浪费水量。由于这种水量浪费不易被人们察觉和认识,因此把它称作“隐形”水量浪费。超压出流还破坏了给水系统流量的正常分配,严重时会造成供水的供需矛盾;水压过大,水龙头启闭时易产生水击及管道振动(即水锤),使得阀门和给水龙头等磨损较大,缩短了使用寿命,并可能引起管道连接处松动漏水,甚至损坏,从而加剧了水的浪费;水压过大,还会产生很大的噪声,影响室内环境。
从理论计算公式计算也能得出它的危害性。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 0.5mv2=mgh
v=(2gh)0.5
q=s*v
v—流速 h—扬程(即压力) s—管道的横断面积 q—流量
从上述计算公式可得出:
h (h—扬程(即压力))越大,q(q—流量)就越大.
所以,在设计中合理限定配水点的水压是解决这个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超压出流造成的“隐形”水量浪费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因此在我国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只是对给水配件与入户支管(第3.3.4第 3.3.5)作一此规定,但这只是从防止给水配件承压过高损坏的角度考虑的,并未从防止超压出流的节水角度考虑,因此压力要求过于宽松,对限制超压出流基本没有作用,所以,应根据建筑给水系统超压出流的实际情况,对给水系统的压力做出合理限定考虑到各种配水器具的位置标高、家庭和整栋建筑内部管道的水头损失及保证安全供水等多种因素,以及一些给排水行家的意见。笔者认为家庭入户(或公共建筑配水横支管)的工作压力限值应为0.12MPa,静水压力限值应为0.20MPa。压力大于上述限值时,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建议将上述要求纳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以便从系统设计就解决超压出流造成的水量浪费这一根本问题。
根据现在中国城市供水的现状,能够有效的控制合理限定配水点的水压(即家庭入户(或公共建筑配水横支管)的工作压力限值应为0.12MPa,静水压力限值应为0.20MPa。)就需要在建筑给水系统中合理分区,并在每一区的下面几层中配置减压装置.在给水系统中合理分区与配置减压装置是将水压控制在限值要求内、减少超压出流的技术保障。
合理的分区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用水点、高度等诸多因素和实际情况所决定的.而对于设置减压装置主要是在合理分区后通过计算水压来设置的.现在普遍的做法有如下两种:
A设置减压阀
试验表明,在入户支管上设置减压阀的住宅楼,各楼层出水量明显较小,且各配水点水压、流量较均匀,基本没有处于超压出流状态。所以减压阀具较好的的减压效果,可使出流量大为降低。
B设置减压孔板或节流塞
减压孔板对于减压阀来说,系统比较简单,投资少,管理方便,一些单位的实践表明,节水效果相当明显。但减压孔板只能减动压不能减静压,且下游的压力随上游压力和流量而变,不够稳定;另外孔板容易堵塞。可以在水质较好和供水压力较稳定的情况下采用。节流塞的功能与孔压板基本相同。适于在小管径和配件中安装使用。
当然,建筑节水有很多方面,克服超压出流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很多其它方面,如采用较好管材减少管网的渗漏;用水比较大的建筑物可以设置中水系统;采用节水型产品(红外感应水龙头,6L水便器等)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给排水工作者的共同工作,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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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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