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电厂4×660MW工程化学设备汽水取样设备采购招标
1.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哈密电厂4×660MW工程化学设备汽水取样设备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GE-2012-3151-696
工程地点:哈密电厂施工现场。
招标范围:汽水取样设备4套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6台600MW及以上机组汽水取样设备供货业绩,且安全运行二年及以上,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3日起至2012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含邮寄费)。
5.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邮寄购买
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信息表》同时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3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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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