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电厂退役设备及厂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定海电厂退役设备及厂房拆除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工程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确定舟山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配套试验能力项目选址在原定海电厂场址,因此需对定海电厂报废设备及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物占地面积约12000㎡,实际拆除面积以规划红线内面积为准。
拆除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组、配套设备及所有附属设备(主要设备见拆除清单)拆解、主厂房、烟囱及附属建(构)筑物拆除、渣土外运,要求拆除后场地内干净无杂物,拆除区域内场地平整至统一标高(室内±0.000,室外拆除至室外地坪),场地排水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锅炉安装I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证书)。
(2)、业绩要求:并有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的安装施工业绩。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长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二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二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7)、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8)、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日10:00时
4、招标文件发售
于2012年12月3日至 2012年12月7日发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逾 期不再出 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凡
电话 :010-52425996 手机:13810210710
传 真:010-69702913
邮箱 :
dcjy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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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