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1204099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 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浉河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2]83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招标人)为信阳市浉河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浉河区2012年中央财政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工程计划解决东双河镇土寨村17个村民组(17口大塘)、塘埂村11个村民组(14口大塘)、周庙村13个村民组(14口大塘)等共计45口大塘的清淤整治工程。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1)施工Ⅰ标(合同编号:SHNSZX-SG/01):工程内容是东双河镇土寨村17个村民组共17口大塘的清淤、边坡整治防护、新建溢流堰及放水洞等相关工程建设。
(2)施工Ⅱ标(合同编号:SHNSZX-SG/02):工程内容是东双河镇塘埂村11个村民组共14口大塘的清淤、边坡整治防护、新建溢流堰及放水洞等相关工程建设。
(3)施工III标(合同编号:SHNSZX-SG/03):工程内容是东双河镇周庙村13个村民组共14口大塘的清淤、边坡整治防护、新建溢流堰及放水洞等相关工程建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2009年1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良好的工程业绩和信誉;(6)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8)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企业需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报送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2.4施工企业所报拟承担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5报名企业应具有本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7施工标投标人可对本项目3个标段的施工标进行投标,但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咨询及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咨询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1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9:00—11:30,14:00—17:00。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10日前向招标代理人报名。
3.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身 份 证、3.1款施工标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12年12月11日~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过时不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3日上午10:00。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史国华、徐亮
手 机:13683654548、13693500140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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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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