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2-04 21:03:04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苍山县教育科研中心大厦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105万元
苍山县教育科研中心大厦桩基础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业主委托,现拟对该工程桩基础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投资:1054110.94元。
2、工程概况:苍山县教育科研中心楼,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主体采用桩基础,其中:桩径800mmGZZ,桩长10米左右,121颗桩。
3、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灌注桩,共计121颗桩(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建设地点:苍山县金山路北侧、东升路西侧。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3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贰级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于2012年12月10日14:00时前报名。
1、资质证书 (原件副本);
2、有效营 业执照(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法定代表人或法 人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审查);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 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7、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劳务合同、身 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与单位名称不一致或内容有涂改的均无效;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业绩(面积、造价均须高于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
9、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纪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出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留存);
11、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留存)(储备金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按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13、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12月10日14:00时,过时不予受理。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14日17:00前,过时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