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08】27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
津滨海东新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742376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滨海东新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天然气管道工程,总投资额为17423.76万元,总建筑面积为62千米。
2.2工程建设地点: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施天然气管道工程七期,本次招标范围为DN150—300次高压燃气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本次
招标长度3740米,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32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2013年01月10日 至 2013年02月1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格:
1、 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
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
管理工作经历;
(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
(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
副项目经理兼任;
(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
议。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2 月 3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7 日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 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
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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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