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2-04 16: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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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负责人:刘 宇 18911072159
国网能源宁夏煤电公司一期工程脱硝系统液氨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E-2012-3211-547
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能源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脱硝系统液氨采购 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网能源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脱硝系统液氨采购
招标编号:SGE-2012-3211-547
工程地点:国网能源宁夏煤电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脱硝用液氨约3024吨
本合同液氨单价执行期限: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年供货能力须在1500吨以上,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有效授权及营 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6) 运输单位须具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液氨运输车辆、运输人员及装卸人员须具有主管部门 有效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在以往供货活动中未发生液氨泄漏等不安全事件。
3. 购 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30日起至2012年12月6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 买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含邮费)。
5. 邮寄购 买
将汇款底单及《潜在投标人登记表》同时传真。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潜在投标人,同时办纸质文件邮寄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现场购 买及邮寄购 买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将电子版三证一表:
三证:①工商营 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副本);③国税税 务登记证(如果没有,请提供地税税 务登记证)。
一表:潜在投标人登记表(格式附后)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12月14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4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刘 宇
手 机:18911072159 、13681289551
电话兼传真:010-5622 8106
邮 箱:18911072159@163.com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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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