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宁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202501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兴宁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广东省财政厅以粤水农[2011]334号、519号文下达资金计划,梅州市水务局以梅市水农[2012]4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2]191号核准招投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宁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兴宁市罗岗镇、大坪镇、黄陂镇、石马镇、永和镇、水口镇等6个镇18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和防渗衬砌渠道83.227公里;维修改造水陂20座、山塘3座、渡槽2座、农桥1座以及配套渠系建筑物。总投资约1955万元,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4月30日。
工程EPC总承包,即按上级部门立项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责任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库枢纽或城市防洪)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企业注册。
3.2 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主体终审。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banliIC卡手续。
4 报名所需资料
(1) 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 证复印件;
(5)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6)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 售
2012年12月3日~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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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