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2-04 10: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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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电话:010-5622 8106
福建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二次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3-01-2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获福建省发改委批复(闽发改交通[2010]1005号),经报请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批准(闽交规函[2011]270号文)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福建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规划》“三十三”联中的重要一联,起于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下马石村(与国高网“长深”线及海西网延顺高速公路于此“十”字交叉),经夏道、南山、赤门,终于洋后镇,连接国高网“京台”线建闽段。主线全长约46.1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本项目“工可报告”批复估算总造价45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不少于15.75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平联络线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南平市政府指定的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负责人:高梦薇 1361 121 098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行为;
(2)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27.0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9.5亿元人民币以上;
(3) 最近连续三年(2009年-201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投资人项目资本金出资额;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 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投资,投资额占全部项目资本金比例应在60%-85%(含本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 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行为;
(2)联合体各成员资产总和不少于27.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总和9.5亿元人民币以上;联合体主办人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
(3) 联合体投标人应以现金方式投资,投资额总和占全部项目资本金比例应在60%-85%(含本数),联合体主办人出资额应占联合体出资额的67%或以上;
(4) 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2009年-201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0%,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总和不低于联合体项目资本金出资额;
(6)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3 依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具备与本项目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等级的,则与其施工资质相适应的工程施工可不进行招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不具备本项目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则与其施工资质不相适应的工程施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
4、优惠政策
(1)按照福建省的《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高速公路项目暂行规定》(闽政[2012]10号)执行;
(2)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高指《关于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模式的意见》精神,南平市政府将提供延平区辖区内的2宗土地约477亩,用于项目公司经营开发(即由项目公司承担地块收储成本,由政府进行公开招拍挂出让,出让收益返还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前期运营补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经审计后的2009-201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三年内资本金发生变更的,应提供验资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和授权查询银行资信证明的授权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章)一套购 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招投标平台上备案到投标企业数据库,否则投标人 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潜在投标人凭 “CA电子钥匙”登录 网站,同时必须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允许潜在投标人可 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资料。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备案登记注册
联系人:高经理
手机:136 1121 0983
电话:010-56228106
业务QQ:168 608 980
邮箱:zgzbtb@163.com、www.bidnews.cn@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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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