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2-03 12: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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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石溪中医医院采购中医四诊仪项目招标公告
2012-11-30
招标编号:0724-1201D46N2413
开标时间:2012-12-21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石溪中医医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受从广州市海珠区石溪中医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
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1. 招标编号:0724-1201D46N2413
2.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石溪中医医院采购中医四诊仪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中医四诊仪
1台
¥430,000.00
本项目设备采购本国产品。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
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 标的类别:货物类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②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生产或经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设备的投标人
);
④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设备)。
6.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按工
商局格式出具,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连同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
先传真以上资料。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2012年11月30日至 2012年12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
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8.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4,300.00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投标保证
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12月21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9:30(北京时间)之前:
9.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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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