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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开发补偿要考虑无形损失当前许多地方争先恐后上马的水电工程,大都是以“扶贫工程”为其正当性的理由。的确,一般地笼统地想象,水电站的建立似乎应当使周边地区脱贫。但是2月15日《经济参考报》报道了关于“黄河上游水电越开发,群众越贫困”的怪现象。这是中央党校课题组的一份调查报告得出的一个结论。 长期经验表明,这个“怪现象”并非少数情况,这里有一些因素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规律的,是值得十分注意的。 第一,自然条件恶化。水库虽多建在贫困山区,水库淹没移民则多为生活在河谷地带的农民、(不是山上的山民),因而他们往往属于这个贫困地区里生产条件最好、生活最富裕的群体。我们不能不想到:在这样的贫困山区里,同时考虑到我们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必然有相当多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是变得更好,而是变得更差。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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