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苍山县国家税务局办税中心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12-24
行业所属: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8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苍山县国家税务局办税中心玻璃幕墙工程已完成了招标前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投资:约280万元。
2、工程概况:主体设计为11层框架结构,幕墙建筑面积约1800 平方米。
3、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东环路东侧。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日历工期:9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相应施工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2年12月3日15:00时前办投标报名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投标。
1、资质证书 (副本);
2、有效营 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 份证,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7、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 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1年度)(、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或内容有涂改的均无效;
8、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新增注册建造师两年内不需提供业绩材料);
9、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纪录(无违法违规行为的,须出具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留存);
11、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留存)(储备金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按工程造价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2、外地企业进临备案证明;
13、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和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以上资料(有效期内)审查(资质年检期间,如送审须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并在封面上注明“苍山县国家税务局办税中心外装施工工程”字样。
四、1000元/套。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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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