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宁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2-11-30
招标编号:2025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
兴宁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广东省财政厅以粤水农[2011]334号、519号文下达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兴宁市罗岗镇、大坪镇、黄陂镇、石马镇、永和镇、水口镇等6个镇18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清淤疏浚和防渗衬砌渠道83.227公里;维修改造水陂20座、山塘3座、渡槽2座、农桥1座以及配套渠系建筑物。总投资约1955万元,计划完工日期2013年4月30日。
工程EPC总承包,即按上级部门立项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责任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库枢纽或城市防洪)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企业注册。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所需资料
(1) 法人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5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 售
2012年12月3日~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张学成
电 话:010-68185698
传 真:010-81314390
手 机: 18201436072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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