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11-30 14:09:30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黑 龙 江 / 哈 药 集 团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产 业 化 及 产 能 扩 建 项 目 施 工 招 标
招 标 编 号 : S G 0 1 1 6 G 1 2 0 4 3
开 标 时 间 :
所 属 行 业 : 其 它
标 讯 类 别 : 国 内 招 标
资 源 来 源 : 其 它
所 属 地 区 : 黑 龙 江
招 标 人 : 哈 药 集 团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招 标 公 告
项 目 编 号 : S G 0 1 1 6 G 1 2 0 4 3
1 .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哈 药 集 团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产 业 化 及 产 能 扩 建 项 目 施 工 已 由 哈 尔 滨 市 呼 兰 区 发 展 改 革 局 以 【 哈 呼 发 改 备 案 ( 2 0 1 1 ) 5 号 】 批 准 建 设 , 招 标 人 为 哈 药 集 团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资 金 ,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1 0 0 %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 . 1 工 程 名 称 : 哈 药 集 团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产 业 化 及 产 能 扩 建 项 目 施 工 ;
2 . 2 建 设 地 点 : 哈 尔 滨 市 利 民 开 发 区 同 盛 路 9 8 号 ;
2 . 3 建 设 规 模 : 综 合 制 剂 楼 及 锅 炉 房 建 筑 面 积 为 1 1 9 0 2 . 3 平 方 米 ;
2 . 4 合 同 估 算 价 : 总 投 资 估 算 约 为 2 6 0 0 万 元 ;
2 . 5 计 划 工 期 : 2 0 1 3 年 4 月 1 5 日 至 2 0 1 3 年 1 0 月 1 5 日 ;
2 . 6 招 标 范 围 : 施 工 图 纸 及 工 程 量 清 单 等 全 部 内 容 。
2 . 7 质 量 标 准 : 符 合 现 行 《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 G B 5 0 3 0 0 - 2 0 0 1 ) 以 及 相 关 专 业 验 收 规 范 合 格 标 准 。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申 请 人 必 须 具 备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核 发 的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壹 级 及 其 以 上 资 质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备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其 中 , 申 请 人 拟 派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具 备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专 业 壹 级 及 其 以 上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具 备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且 未 担 任 其 它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项 目 经 理 。
3 . 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 . 3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同 一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的 子 公 司 同 时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时 最 多 不 得 超 过 两 家 ( 以 投 标 登 记 的 先 后 顺 序 为 准 ) 。
3 . 4 外 省 ( 市 ) 企 业 拟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的 , 必 须 向 黑 龙 江 省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投 标 资 格 审 查 手 续 , 核 准 后 持 省 建 设 厅 出 具 的 针 对 本 项 目 的 《 外 省 建 筑 业 企 业 ( 施 工 、 监 理 企 业 ) 投 标 备 案 介 绍 信 》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活 动 。
3 . 5 根 据 《 哈 尔 滨 市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基 础 设 施 工 程 招 投 标 弄 虚 作 假 恶 意 投 诉 行 为 调 查 处 理 办 法 》 ( 哈 建 发 【 2 0 0 9 】 2 0 9 号 ) 和 《 关 于 发 布 评 标 活 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警 示 通 告 的 通 知 》 ( 哈 建 发 【 2 0 1 0 】 1 7 8 号 ) 的 规 定 , 本 项 目 招 投 标 过 程 中 如 出 现 有 弄 虚 作 假 、 恶 意 投 诉 和 无 理 缠 诉 行 为 的 投 标 企 业 , 将 严 格 按 规 定 处 理 。
3 . 6 其 他 要 求 : 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 主 要 资 格 审 查 标 准 、 内 容 等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只 有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的 投 标 申 请 人 才 有 可 能 被 授 予 合 同 。
4 . 投 标 报 名
4 .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3 0 日 至 2 0 1 2 年 1 2 月 6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9 时 至 1 1 : 3 0 时 , 下 午 1 4 时 至 1 6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携 带 授 权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及 授 权 委 托 书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建 造 师 注 册 证 书 和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证 、 投 标 企 业 的 投 标 承 诺 、 投 标 企 业 基 本 账 户 的 开 户 许 可 证 、 哈 尔 滨 市 建 设 领 域 清 理 拖 欠 工 程 款 和 农 民 工 工 资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出 具 的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无 拖 欠 工 程 款 和 农 民 工 工 资 证 明 , 外 省 ( 市 ) 申 请 人 另 需 提 供 经 黑 龙 江 省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针 对 本 工 程 的 《 外 省 建 筑 业 企 业 ( 施 工 、 监 理 企 业 ) 投 标 备 案 介 绍 信 》 等 上 述 报 名 材 料 的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报 名 。
5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凡 通 过 上 述 报 名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3 0 日 至 2 0 1 2 年 1 2 月 6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日 上 午 8 : 3 0 时 至 1 1 : 3 0 时 , 下 午 1 3 : 3 0 时 至 1 6 : 3 0 时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6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6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6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潘 丽 安 静
手 机 : 1 3 3 1 1 1 3 8 1 5 0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地 址 : 北 京 市 石 景 山 区 中 关 村 科 技 园 区 石 景 山 园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