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9]304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0]122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合同编号:CSSN-机电-018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工程概况:枢纽主要包括船闸、泄水闸、电站、坝顶公路桥、鱼道、护岸及发 包人营地等,枢纽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改移防洪大堤、左岸副坝及预留三线船闸、二线船闸、一线船闸、26孔净宽22m的低堰泄水闸、1孔净宽7m泄洪排污闸、电站厂房、副坝、20孔净宽14m的高堰泄水闸及右岸副坝。枢纽船闸、泄水闸及电站规模如下:
船闸为双线船闸,船闸等级为2000吨级,闸室有效尺寸280m×34m×4.5m(长×宽×门槛水深),设计代表船型为1顶2艘2000吨级船队,设计年通过能力9800万吨(双闸双向)。双线船闸共用引航道,引航道宽度为146m,上下游引航道长度分别为910m。
泄洪闸共设46孔,左汊26孔,堰顶高程18.5m,单孔泄流净宽22m,泄流宽度572m;右汊20孔,堰顶高程25.0m,单孔泄流净宽14m,泄流宽度280m。
电站为河床式厂房,总装机容量57MW,安装6台单机9.5MW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年均发电量2.32亿kw.h。
招标范围:本合同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电站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本合同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下述所列项目及对应工程设备运抵工地指定地点后的卸货、现场到货验收、仓储保管、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直至移交给发 包人的全部工作。承包人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还应包括催货、出厂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
本合同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大部分:
(1)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及调试;
(2)桥机设备安装及调试;
(3)电梯采购、安装及调试;
(4)透平油采购及充装;
(5)公用系统安装及调试;
(6)主变压器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及调试;
(7)110kV GIS及110kV 户外终端设备安装及调试;
(8)电站和鱼道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及调试。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与上述八大部分设备有关的辅助设备的安装均包含在此项目中。(上述设备材料除由发 包方采购外,均由承包方采购),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计划总工期:总工期35个月。初定2013年2月开工,2015年10月最后一台机组投产,交付使用。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3年1月—2012年12月至少在国内具有2台套及以上单机容量9.5MW及以上且转轮直径6.7m及以上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从签发初步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至开标日已成功投入安全运行一年以上;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且2003年1月—2012年12月至少在国内具有2台套及以上单机容量9.5MW及以上且转轮直径6.7m及以上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从签发初步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至开标日已成功投入安全运行一年以上;
3.4拟任建造师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证书;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03年1月—2012年12月至少在国内具有2台套及以上单机容量9.5MW及以上且转轮直径6.7m及以上的灯泡贯流式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从签发初步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至开标日已成功投入安全运行一年以上;
3.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业工程师3人(水力机械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金属结构专业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
3.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63号文件要求,办 理有效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8 投标人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月10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身 份证;(开标现场检验)
2)授权委托书;(开标现场检验)
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开标现场检验)
4)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
8)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9)授权委托人投标单位为其办 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0)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单位为其办 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1)拟任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单位为其办 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2)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办 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近6个月)的证明(原件);
1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相应证书(包括专业工程师、质量员、安全员)
14)近10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验收证明(书)及用户单位提供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的材料应能体现该企业、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业绩和经历,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
联系人:田思修
手机:13671198177
电话:010-88205060
传真:010-58859235
邮箱:
zbcg862@126.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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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