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量设备电子汽车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
2012-11-28
招标编号:HDWZ//SC-121108-02
联 系 人:杨帆 010-8862182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明细 交货期
HDWZ//SC-121108-02 电子汽车衡 灵武电厂 #3汽车衡 50吨 1台 2011年01月30日
石家庄热电公司 电子汽车衡 100型 1台
鹿华公司 汽车衡(空)150型 2台
新乡公司 电子汽车衡 50吨 1台
新乡公司 电子汽车衡 100吨 1台
潍坊公司 电子汽车衡 150吨 2台
十里泉电厂 汽车衡(空) 150型 1台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设备采购项目。
2、工程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表)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产品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
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以上设备的能力,并提供真实的合同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
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特别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要求简述
电子汽车衡
1、投标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投标商具有2009年至今电子汽车衡设备不少于20个电厂的运行业绩(电厂的单机容量不小于30万KW);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企业状况介绍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银行资信等级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5)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10、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及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均将取消其投标资
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03日17:00时
2、按照“四、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2年11月19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
yangfan8566@126.com(过期无效);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3、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 帆(经理)
手 机:1326`1688566
电 话:010-88621829
邮 箱:
yangfan856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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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